推進多年的水價改革將有定案。記者獲悉,今年年底前國家發改委將上報其擬定的水價改革方案。據稱,發改委本次擬定的水價改革方案的重點主要是“制定合理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全面推行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進一步完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
此方案特別在“全面推行污水處理收費制度”中提到了將“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這意味著在2006年劃定的0.8元/噸的污水費“標桿”或將再度上調,從而帶動新一輪的全國性水價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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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改革方案輪廓
作為資源品價格改革的重要環節之一,水價改革的推進一直備受關注。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人士日前向記者透露,水價改革方案作為今年發改委年度重點工作計劃之一,“在年底前肯定要拿出方案,是否修改和變動,還要看報上去之后。”
發改委主要制定水價改革的方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環境與房地產價格管理處處長倪弘日前透露了已經基本成型的最新水價改革方案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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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下一步水價改革的工作重點,將主要是進行合理制定水資源費的征收標準、全面推行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進一步完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三方面的工作。
當前的水價主要由水資源費、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組成。這次水價改革方案針對這三部分也提出了相應的改動計劃。
水資源費方面,方案提出將綜合考慮水資源的狀況,產業結構的調整、進程情況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各地用水、各類用水水資源費的征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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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價格方面,方案稱將通過深化供水行業運行機制的改革,完善監管制度,促進供水企業提高經營和運行的效率以及服務質量,降低供水成本。同時在實施成本公開,嚴格成本監審和完善聽證制度的基礎上,適度調整城市公共供水價格,合理疏導價格矛盾。
污水處理費方面,下一步將通過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推廣污水處理收費的征收范圍。根據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提高和處置內容的擴大,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加大征收力度,特別是要提高自備水源的征收力度,繼續完善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和監督機制,確保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營。
從新方案來看,水價的三個部分都將面臨調整。水資源費的征收標準將要“合理制定”,供水價格將“適度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將“適時調整”。與之前透露的方案不同,新方案加入了“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這意味著在2006年劃定的0.8元/噸的污水費“標桿”或將再度面臨上調,而標桿的調整將直接帶動全國性范圍內污水處理費的變動,從而直接演變為各省市的水價大變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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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污水費標準
污水處理費標準是污水處理收費的“標尺”,其變動將帶動較多省份污水費或水價整體的變動潮。
早在2006年年底,原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當前水環境形勢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況時表示,所有城鎮都將要開征污水處理費,并逐步提高收費標準,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
自此,0.8元/噸成為全國各省市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標桿和污水處理廠運營的平衡點,按照當時的測算,0.8元/噸可以基本實現污水處理廠的微利運營。
數據顯示,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36個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處理費平均值為0.78元/噸,基本調整到位。
但隨著物價的上漲和經營成本的提高,提升至0.8元/噸的微利效應被幾度縮水,污水廠的投資和運營情況再次堪憂。
根據報告數據,2006年到2010年,污水處理行業存在不同程度的虧損,虧損平均增速達29.23%,同時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能力增速從2008年的18.5%下降到2009年的9.09%,雖然2010年在2009年的較低基礎稍有回升,增至13.4%,但仍可以看出對污水廠的投資積極性并不高。
同時,數據顯示,目前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在70%-75%之間徘徊,按照2010年產能1.026億噸日處理能力運行330天計算,每年處理污水338.58億噸,遠低于610.06億噸的年排放污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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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費是水價改革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從目前的情況看,當前的污水處理費用標準還不能完全覆蓋大部分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成本,這也是為什么現在很多地方的污水處理廠都沒有很好運轉的原因。”上述發改委價格司相關人士稱。
該人士同時表示,目前水資源價格還很低,過低的水價不利于資源節約和合理利用,也不利于引導社會加大對污水處理、城市管網建設等領域,所以“污水處理費的標準需要進一步調整,從而達到提高污水處理設施的利用效率”。